一
“我們以前……也曾經一起旅行過,”馮斯說,“坐過飛機,坐過大巴,也有過自駕——你開車。不過一起坐火車還是第一次。去雲南的路那麽遠,你為什麽要選火車呢?”
“火車旅行是人生的一大樂趣,”姜米說,“我一直都想在中國坐一次長途列車。再說了……”
“再說什麽?”
“火車上沒有別的事兒可做,正好可以稍微多了解你一點,”姜米回答,“好歹你也是我的前男友啊,我不能對你一無所知。”
兩天前。
馮斯剛剛動了去雲南一趟的念頭,就接到了姜米的電話,這一通電話讓他很是意外。
“我還以為你再也不願意和我說話了呢。”馮斯說。
“其實我是來向你道歉的,”電話那頭的姜米說,“我那天對你說的話,說得太重了,對不起。你所處的是一個極端的環境,和在學校裏讀讀書考考試吃吃喝喝根本不一樣,在那樣的環境之下,思考問題的角度也必然不一樣。雖然我還是很反感你抹去了我的記憶,但是至少……我知道那是你無奈的選擇,而且是出于對我的重視。”
“謝謝你的理解。”馮斯輕聲說,眼睛微微有些發熱。這才是我喜歡的姜米,他想,雖然看起來大大咧咧甚至有些糊裏糊塗,但從來不會蠻不講理。
“所以我想要補償你,明天晚上有沒有空,我請你吃頓飯。”姜米說,“地方你挑,上次你告訴我的,你以前答應過要帶我吃遍北京城。”
“我很願意實踐這個諾言,但是估計得押後了,”馮斯說,“我正準備訂機票,今天晚上就要出發去雲南。”
“是為了魔王世界的事情嗎?”姜米問。
“是的,我是日理萬機的天選者嘛。”馮斯說。
“那……能不能帶上我?”姜米忽然說。
“帶上你?”馮斯很是意外,“你現在已經和這個世界沒什麽關系了,為什麽要去湊熱鬧?”
“因為我不甘心就這樣把那段記憶永久地放棄掉,”姜米說,“如果它曾經存在過,我就要想辦法把它找回來。這件事不光和我有關,還牽涉到我媽的死,還牽涉到我爸的往事——盡管他不是我的親生父親,但一向對我很好。我不想就這麽放過它,那樣至少是對不起媽媽。”
姜米的語氣很平淡,好像只是在說着一起吃飯之類的小事,但馮斯很清楚,她打定了的主意就絕不會更改。更何況,他想要見到姜米,想要和姜米呆在一起,想要和姜米一同做任何事情,哪怕不是以男女朋友的關系。
他沉默了一陣子之後,開口說:“不必說謊話,我當然很想帶上你,但是……你男朋友不會有意見麽?”
“啊,我和他已經分開了。”姜米說得很輕快。
馮斯倒是一愣:“分開了?為什麽?”
“我腦子裏還想不太明白我和你的關系,”姜米說,“如果同時還拴着他,那對他太不公平了。反正我們來了北京才認識的,總共也沒開始多久——他現在估計已經去追求新的姑娘去了。”
馮斯嘆了口氣,心裏并沒有歡愉感,文潇岚的前男友周宇玮的影子又在腦海裏出現:“好吧,你們美帝人民就是那麽奔放……你總是有自己的主意。那你什麽時候方便出發,我來訂票。”
他想了想,又補充說:“不是那麽着急非要在這一兩天出發,你有事要處理的話,可以晚幾天。”
“我倒是沒那麽着急,不過聽你的口氣,這一趟雲南之行好像也不是特別特別着急,是吧?”姜米的語氣裏忽然多了幾分狡黠的意味。在過去相處的日子裏,這樣壞壞的小狡猾每每讓馮斯心動不已,此刻再聽到這種親昵的語氣更是恍如隔世。
過了好幾秒鐘他才反應過來:“确實不必争分奪秒,不過,你又有什麽壞主意了?”
“這個‘又’字用得很奇怪,不過麽……”姜米的聲音裏帶有一種懶洋洋的笑意,“既然時間沒那麽緊,我們坐火車吧?”
“火車?”馮斯一怔,随即明白過來,“你還真是貪玩呢。好吧,不在乎多這一天,我買火車票。現在是旅游淡季,卧鋪票應該沒問題。”
“硬座都沒問題!站票都無所謂!”聽筒裏傳出姜米的吼叫聲。
“井底之蛙!等你真正見識過中國式硬座才知道什麽叫生不如死!”馮斯恫吓說。
于是兩人坐在了開往雲南的火車上。馮斯順利地買到了兩張軟卧票,姜米一開車就靠到下鋪的床鋪上,死死盯着窗外。
“沒那麽誇張,我們還得在華北平原上跑很久,無非是千篇一律的農田和村莊。”馮斯說。
“那些也很有趣啊,”姜米回應說,“畢竟是和我完全不一樣的生活。我在其他國家旅行的時候,就蠻喜歡在路途中看着那些當地居民的房子,想象住在裏面的人們的生活。”
“那只是你們有錢人的好奇心而已,以前我就跟你解釋過,不過你已經不記得了,”馮斯說,“真要你住在這種地方,不出一星期你就要瘋的。”
“我只是好奇一下嘛……”姜米撅起嘴,“聽起來,你以前好像經常教訓我的樣子。”
“因為能夠讓我教訓的笨蛋不多啊,”馮斯壞笑一聲,“難得抓住一個,還不趕緊過足瘾?”
“給我講講給我講講!”姜米說,“上一次時間太緊,你只講了個大概,裏面好多細節我還蠻好奇的。尤其是那個張獻忠地宮裏的金字塔,太好玩了!”
馮斯笑了笑,心裏有些迷亂,卻也有些欣慰。這确實是他最熟悉的那個姜米,無論心裏有多少傷感多少疑團,卻總能夠轉移注意力,用各種開心的想法來讓自己的心情陽光起來。他突然間意識到,他之所以喜歡上姜米,喜歡姜米在身邊的感覺,就是因為姜米總能用她的快樂去感染他。文潇岚何一帆等不少人都曾經向馮斯指出過,他是一個喜歡把一切負面情緒深藏在心裏、卻又無法消化的人,這讓他雖然在人前總是笑口常開,內心卻始終湧動着種種暗流。
只有和姜米在一起的時候,他才能夠短暫地忘卻天選者的壓力,短暫地抛開各種各樣的不如意,真正全身心地享受生活中那些點滴的小小快樂。這樣的快樂雖然很短,卻深刻入骨,難以忘懷。
“你在發什麽呆?”姜米敲敲他的頭,“又在想哪兒的漂亮姑娘了?”
“面前這個。”馮斯一本正經地說。
兩個小時後,火車到了第一站,能容納四人的軟卧包廂裏又來了兩名乘客。馮斯無法再講述和魔王世界有關的細節,只能挑一些兩人旅行途中的趣聞講一講。姜米仍然聽得饒有興味,還不時挑一些細節要求馮斯重點解說。
坐火車真好,馮斯想。
窗外的景物漸漸暗了下去,車廂裏充斥着各種方便面的氣味。姜米的興奮勁過去了,也看不清楚風景了,吃過晚飯後就一臉困倦地縮在床鋪上,很快就睡着了。馮斯替她蓋好被子,自己卻沒有絲毫睡意,坐在自己的鋪位上發着呆。
時隔半年,終于又能和姜米一同出行了,這一路上兩人之間融洽的氣氛也的确讓他心花怒放。然而,當終于有空閑可以靜靜地想一想心事的時候,姜米帶來的溫暖散去了,冰冷的現實從冰海之下浮了出來。
雖然蠹痕被初步喚醒,他依然不具備保護姜米的能力。那個神奇的無中生有創造物質的蠹痕,或許在未來能夠創造出令整個守衛人世界都震驚的事物,但在現在,它最多也就變出一碗一揉就碎的方便面。如果再遇到心懷歹意的守衛人,再遇到黑暗者,他還是無力抗衡,只能期待運氣。
一想到這裏,他隐隐又有點後悔,但很快地,他把這種後悔強行壓下去了。不要患得患失,不要患得患失,他在心裏發狠地想着,每一次權衡過來權衡過去,最終的結果都是災難。順應着本心吧,至少本心不會欺騙自己。
我喜歡這個姑娘。我享受和她呆在一起的每一秒鐘。這就是我的本心。
睡在上鋪的乘客關掉了包廂裏的燈。天地間漆黑一片,只有一些遙遠的燈光斷斷續續地透過窗戶照進來,從馮斯的臉上飛快地掠過。
二
記憶幻境中的魔仆終于被範量宇生生撕成了兩片。炎熱的荒漠消失了,這個房間四圍的玻璃牆壁也變得灰暗。
文潇岚默默地跟在範量宇背後走出房間,耳畔似乎還萦繞着範量宇和魔仆之間最後的對話。
“我的生命卑賤如蝼蟻,死了也無關緊要,”魔仆用最後殘存的力量說,“但是你……真是可惜啊。你是黑暗力量在人間最合适的代言人。”
“快去死吧。”範量宇簡短地回答。
然而,當範量宇回答這句話的時候,文潇岚分明能感受到他內心的一絲絲微小的波動。一個可以單挑掉魔仆的強大存在,真的屬于脆弱的人類麽?如果我真的成為魔王的同伴,我又能夠做些什麽呢?
不過,在這一剎那的猶豫之後,一股兇猛磅礴的仇恨的潮水淹沒了一切,範量宇重新變得堅定。這仇恨是無差別不分陣營的,既包含對魔王的痛恨,也包含對人類的蔑視,讓文潇岚十分好奇:這樣的仇恨到底從何而來?
她很快就會知道了。
之後的幾個房間,基本都是範量宇各種各樣的殺戮,而文潇岚也越來越感覺到了自己情緒的波動。範量宇說得沒錯,一次次進入記憶長廊之後,進去的人都會受到記憶中情感的無形感染。她開始越來越不害怕,越來越對那些死屍和鮮血習以為常,甚至于已經可以隐隐體會到殺人的快樂。這絕不是什麽好跡象,但她卻無法控制,只能硬着頭皮繼續往下走。
她甚至還看到四大高手在貴州山區對抗“老祖宗”的畫面。雖然已經聽到馮斯講述過,此刻能夠身臨其境地看着那些猙獰的妖獸和進化得像一只海底巨型章魚一樣的老祖宗,她還是禁不住緊張得手心直冒汗。也還真是馮斯這種渾不吝的貨色,才能經受住那樣的精神沖擊,她想,要是換了我,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陷入這樣的境地,多半要直接吓癱在地上了。
恍恍惚惚中,她邁進了下一個房間。一走進去,她就感覺到氛圍的變化:不再有先前那種殘酷兇狠的殺意,不再有屍山血海裏的陶醉與滿足,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十分奇特的體會。
她找不到一個合适的詞彙來概括這種感覺,像是沉重,像是憂郁,像是麻木,又像是絕望——深沉的、不含絲毫僥幸的絕望。
範量宇也會感到絕望?文潇岚感到不可思議。她側頭看了一眼範量宇,發現範量宇的臉色格外陰沉,牙關似乎都咬緊了。
她連忙打量了一下眼前展開的新的幻境,發現這裏似乎是一處垃圾場,堆積如山的垃圾給人帶來種種視覺上的壓抑感。幸好幻境裏聞不到氣味,文潇岚想,不然恐怕要被這裏的臭氣熏昏了。
“這裏是什麽地方?”文潇岚發問,卻沒有得到回答。再一看,範量宇不知何時背對着垃圾場站立着。她忽然間明白了,曾經發生在這裏的那一幕,一定是範量宇不想重溫的。
她想要上前和範量宇站在一起,既然範量宇不看,自己也不看,對方卻忽然開口說:“你去看一看也好。有些事情我不喜歡告訴別人,但是你……你可以知道。去吧。”
範量宇的口吻依然平靜。文潇岚愣了愣,咬咬牙轉過身去,走進那座垃圾場。這段記憶所發生的時間是在黃昏時分,整個垃圾場裏一片昏暗,偶爾有金屬制品在最後的夕陽光芒下反射出黯淡的紅光。她在垃圾場裏轉了一圈,忽然間,視線裏出現了一個畸形的身影。
那是一個小男孩,看起來只有四五歲大,渾身髒乎乎的,肩膀上卻詭異地頂着一大一小兩顆頭顱。這毫無疑問就是童年時代的範量宇。
文潇岚心裏一顫。她還記得範量宇曾經說過,他的年紀可能在二十七八歲左右,那麽,範量宇四五歲的時候,自己應該還沒有出生。眼前的範量宇,身軀瘦瘦小小,兩條胳膊細得像面條,一看就是嚴重營養不良,和現在這幅強壯的體态差距甚遠。
她也一下子想起了範量宇之前曾和她說過的話:“我被親生父母抛棄的時候,我在垃圾堆裏刨食的時候,我被人關在鐵籠子裏賣錢展覽的時候,我被一群小地痞打得跪在地上讨饒管他們叫爺爺的時候……這些你都沒有看到過。”
原來他說的那些都是真的。文潇岚呆呆地看着這個生存于自己還未出生的年代的範量宇,只覺得一種難言的酸楚從心髒部位開始蔓延,一直流遍全身。她看着範量宇拖着瘦弱的身軀,熟練地在垃圾場裏翻找着可以入口的東西,包括發黴的饅頭,沒有啃幹淨的肉骨頭,沒有吃完的魚,爛菜葉子……他的臉上滿是污垢,眼神空洞麻木,似乎連任何思想都不存在,
這是那個許多年後殺人如草芥的殺戮機器?這是那個讓守衛人世界中的每一個人都感到畏懼的瘋子、狂人?這是那個讓魔仆都垂涎其力量的絕頂高手?現在這個占據了文潇岚視線的,只是一個脆弱無助的肮髒小乞兒,一個也許第二天早上就會餓死的畸形兒。
她不忍心再看下去,只希望這段黑色的記憶趕快過去,正想要轉身離開,前方忽然出現了幾個人影。仔細一看,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個和範量宇一樣滿身污穢的少年拾荒者,而他背後跟着的人,衣着卻都很幹淨。這是幾個十多歲到二十來歲不等的年輕人,打扮得流裏流氣,發型也模仿着90年代初的流行歌星的發式。他們大概是那個年代的街頭小流氓。
“就是他!”少年拾荒者興高采烈地說,“你們自己看,我沒有騙你們!真的是兩個腦袋,兩個腦袋啊!”
小流氓們兩眼放光,吹着口哨圍了上去。範量宇聽到聲音,扭過頭看了一眼,眼神裏依舊木然。他停住動作,默默地坐在地上,一言不發,也并不逃跑,即便是在為首的小流氓一腳把他踢翻在地上的時候,他也沒有躲避。看上去,他對于即将發生的這一切早已習以為常。
但文潇岚卻難以忍受眼前的一切。她一時間怒火中燒,沖上前去狠狠一拳打向小流氓的胸口,拳頭從對方的胸口穿過,落在空氣中。這一切都只是記憶中的幻影,文潇岚無法改變分毫的幻影。
“你們住手……住手!你們這些混蛋!住手!”文潇岚終于歇斯底裏地怒吼起來。她只恨自己不能跳上時間機器,回到二十多年前的這座垃圾場,把這些小流氓一個個碎屍萬段。在模糊的淚眼中,幼年範量宇小小的身體正在小流氓們的拳打腳踢下在地上滾來滾去,臉上和額頭上一片片地擦破,鮮血橫流。但這個小小的孩童始終固執地沉默着,沒有喊痛,沒有求饒,沒有掉淚。
就在這時候,一只手放在了她的肩頭上,她回頭一看,是真正的範量宇。滿腔的怒火突然間轉化為無法遏制的傷悲,文潇岚一把抱住範量宇,失聲痛哭起來。
範量宇沒有躲開,任由文潇岚靠在他肩頭傾瀉着淚水。過了幾分鐘,他緩緩地說:“不必在意這些事,人活着原本就是為了承受一切。走吧。”
文潇岚恍恍惚惚地跟在範量宇身後,接下來幾個房間裏的記憶,她都沒有心思再仔細看。不過,剛才哭的那一場,反而讓她的情緒得到了釋放,先前累積的那些負面感覺好像輕了不少。
“我剛才……總算是體會到了想殺人的沖動了,”文潇岚說,“原來是那麽樣的一種感覺。你每次殺人的時候……都是那樣嗎?”
“開始的時候是那樣,但很快就沒有感覺了,”範量宇回答,“就像是溶進了血液裏的本能。”
“我寧可你沒有這樣的本能。”文潇岚搖搖頭,跟着範量宇走進了又一個房間。她原本以為,要麽會看到一場見慣不驚的範量宇式屠殺,要麽會看到讓她心裏無比刺痛的童年被人欺侮的場景,但剛剛進門,她就體會到了一種在先前的所有記憶裏從來沒有體會到過的情感。
幸福。快樂。滿足。就像父母離婚之前,她和父母、
幸福?
文潇岚實在感到難以置信。她無法想象,這個承受了世界太多痛苦,又給世界施加了太多痛苦的怪物,竟然會有如此全身心幸福的時刻。她連忙擡眼看向前方,只見這一段記憶幻境所處的環境是一間教室。
真的是一間教室,大約能容納二十餘人左右的普通小教室。教室裏擺放着十多張課桌,大多是空着的,只有兩張挨在一起的桌旁坐着人。其中一個是範量宇,看年紀比先前流落街頭被欺負的時候稍微大一些,可能有七八歲的樣子。但此刻的範量宇,身上穿着幹淨整潔的衣服,臉上雖然布滿傷疤,卻都是舊傷,并沒有新傷痕。而他的臉上,竟然帶着笑容。
文潇岚所認識的範量宇,并不是一個不會笑的人,事實上,他經常發笑,但幾乎全都是冷笑、怪笑、狂笑、譏嘲的笑、輕蔑的笑。她幾乎從來沒有見過在範量宇的臉上出現那種真誠的、發自內心的笑容。
然而現在,她看見了。八歲的範量宇布滿傷疤的面龐上挂着略有些羞澀的笑容,正在和坐在他身邊的一個小女孩交談着些什麽。文潇岚心裏一動,猜到了這個女孩是誰。
她快步走到兩人身邊,低頭一看,果然不出所料,這正是範量宇所珍藏的那張照片上的女孩。此刻的她和範量宇年紀相仿,大概也是七八歲左右,身上帶有一種獨特的優雅和文秀。
“你看,我早就說過,你不但不笨,而且比其他人都聰明,”女孩說,“這次考試,你的分數比我都高啦。再過幾個月,你也許就是家族這一批孩子裏的第一了。”
“我一定能拿到第一的。”範量宇說。
女孩凝視着範量宇,緩緩地點了點頭:“你确實能拿第一,但是,沒有什麽用的。”
範量宇的身子輕輕抖了一下,過了一會兒才開口說:“會有用,一定會有用的。這個世界不是光憑武力就能取勝的,還得要智慧。範家需要軍師,我可以做這個軍師,只要我證明我比其他人都聰明,就可以……”
“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女孩的手輕輕按在了範量宇的手背上,“爺爺之所以收養你,就是看中了你的蠹痕覺醒後那種足以改變格局的可怕力量。你就算是全世界智商最高的人,他也不會放棄喚醒你的。”
“我不能那麽做!”範量宇的拳頭握得緊緊的,“那樣的話,你會死的!我不能拿你的命換我的命!”
“不是這麽算的,”女孩溫和地搖搖頭,“我們是守衛人,這只是我們的宿命而已。至少,把我的生命放在你身上而不是其他人身上,我會覺得很高興。”
“但是我不高興!”範量宇提高了聲調,“我的命根本不值錢,早就應該死掉幾百次了!但是你不能死!”
“你的生命很寶貴,不要妄自菲薄。而且,不是你,也會有其他人。”女孩說,“我的生命就是為此而準備的。”
範量宇沉默了許久,重重地一拳頭砸在桌子上:“我不信命!”
這段記憶結束後,文潇岚看了看範量宇。範量宇的臉上依舊沒有什麽表情,但臉色蒼白,目光裏閃爍着奇異的光彩,既像是懷念,又似乎飽含着痛苦。
“我大致聽明白了,你後來被範家收養了,那個女孩子也是範家的人。但是,犧牲她的生命來喚醒你的力量,是什麽意思呢?”文潇岚問。
“範家人在一個無意間的場合發現了我,并且判斷出我就是他們一直想要找的那種人,于是收養了我。”範量宇說,“我的兩顆頭顱裏都帶有附腦,兩個附腦共同作用,能夠激發出比普通的單附腦守衛人更加強大的力量。但是,同樣也由于有兩個附腦的原因,如果過早覺醒,我的身體可能會難以支撐。所以,我的附腦一直處于休眠狀态,需要特殊的力量來喚醒。”
“你所說的特殊力量,是不是就是那個女孩?”
範量宇緩緩點頭:“是她。那是一種通過特殊血統遺傳的罕見附腦類型,所激發出的蠹痕有點類似于馮斯那種催化的能力,但馮斯的催化是暫時的,她的催化卻是永久的,能夠在極大提升他人附腦力量的同時,保護脆弱的人類身體不被吞噬。但是,使用者自己也會因此力竭而死。”
“也就是說……用一條人命去制造一個超級殺人機器,”文潇岚神色黯然,“果然就像你們那時候的對話裏所說的,要成就你,她就必須死。那後來呢?難道……真的……”
“我想你很快就會看到了。”範量宇說着,推開了下一扇門。
恐懼和憤怒。這是文潇岚第一時間體會到的情感。範量宇好像是處在某種極度的緊張和恐慌中,似乎生怕某些事情發生,但文潇岚知道,範量宇所害怕的事情絕對和他自身無關,這是一個根本不怕死的人。那麽,他所擔心的是什麽呢?
眼前的場景逐漸清晰,看上去像是一間現代化的手術室。手術室的中央是一個手術臺,範量宇就躺在手術臺上,一動也不動,身邊站着一些身穿無菌手術衣醫生模樣的人。文潇岚走上前去看了一眼,差點驚叫出聲。
範量宇四肢被粗大的鐵鏈牢牢束縛住,已經被開膛破肚,但意識卻依然清醒。由于範量宇一向不害怕痛楚,她無法判斷這個怪物到底有沒有打麻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範量宇看上去對自身的境況絲毫也不在意,還能轉動的眼珠一直看向手術室的大門方向。他此時的容貌已經和真實世界中的樣子差不多了,是一個成年人。
這難道就是剛才範量宇所說的那間私家診所?
“你再怎麽看也沒用的,”一個全身籠罩在無菌衣裏的人冷笑着說,“舒琳從來會以家族利益為重,即便你替她策劃了逃跑路線,她也絕不會逃的。”
“家族花費那麽大的力氣、在你的身上消耗了無數的寶貴資源,是為了什麽?為了把你培養成一個讀書人嗎?你還想跑,還想帶着舒琳一起跑,簡直是該死,該死!”
範量宇緊咬牙關,一言不發,目光中的仇恨仿佛能将空氣點燃。手術室裏一片死寂,一滴汗珠落到地上的聲音都可以聽到。在這種莫名的緊張氛圍裏,就連文潇岚也覺得心跳加速、心煩意亂。
突然之間,手術室的大門被推開了。一個穿着無菌衣的人推着一架輪椅走了進來,輪椅上坐着一個面色蒼白的少女。這正是相片上的那個女孩,也是一直陪着範量宇讀書和成長的那個人。
“不!!!”範量宇驟然發出一聲撕心裂肺的絕望怒吼。
文潇岚急忙轉身,看向真實世界中的範量宇。這個殺人不眨眼的雙頭怪物此刻正低垂着頭,寬厚的身軀止不住地顫抖,強烈的悲傷情緒仿佛感染了所有的空氣分子。
三
輾轉換車後,馮斯和姜米來到了目的地。這是一座典型的依托附近礦山建立起來的小鎮,有着為礦山工作人員及其家屬服務的各種設施機構,幾乎就是一座縮微的城市。和中國衆多類似的礦區城鎮相仿,這裏熱鬧、喧嚣、肮髒,麻雀雖小五髒俱全。由于能源行業的不景氣,整座鎮子在喧鬧的表象下隐藏着不安與蕭條。
兩人從布滿灰塵的中巴車裏鑽出來,馮斯伸手攔下一輛拉客的電動三輪摩托,告訴了司機一個地址。
“十塊。”司機眼皮都不擡。
“兩塊就到的距離,大哥,你以為這裏我沒來過?”馮斯說。
司機瞪了馮斯一眼,揮了揮手:“上車。”
“你真的來過?”姜米低聲問。
“當然沒有。”馮斯也低聲回答,“我在網上訂房間的時候已經把路線細節打聽清楚了。老板娘專門提醒我,從車站到旅館,坐電動摩托只需要兩塊錢。”
“這樣的地方也能網上訂旅館?”姜米一臉驚訝。
“不要小瞧了中國人民的網絡依存度,”馮斯說,“小地方的人也是很有商業頭腦的,這些年很多貧困地區的年輕人還在嘗試利用電商手段把家鄉的農産品賣到城市去呢。”
這段路的确很近,兩人沒說上幾句話就已經到達目的地。旅館還不小,有三層樓,相比起周圍遍地垃圾的街道和污水橫流的地溝,已經算得上幹淨了,房間裏甚至還有wifi。不過,并沒有獨立的衛浴,只是每層樓有一個廁所和一個洗澡間。馮斯擔心這樣的條件會讓姜米不舒服,姜米卻大大咧咧地擺擺手。
“這地方已經很好了,”姜米說,“就算沒廁所都不是什麽問題,以前我和朋友駕車穿越美國西部的時候……”
“行了行了!別說那些影響你光輝形象的話了!”馮斯連忙攔住她,“六點半了,咱們吃飯去吧。”
“我要吃過橋米線!”姜米嚷嚷着。
姜米如願吃到了熱氣騰騰的過橋米線。馮斯看着她吸溜米線笑逐顏開的樣子,恍惚間覺得又回到了幾個月前陪她奔走于四川公路上的情景。那時候也是這樣,自己滿懷心事,老是惦記着身邊那些無窮無盡的大小麻煩;姜米卻渾不在意,一丁點小小的幸福都能讓她馬上開心起來。
他還記得有一個和眼下差相仿佛的傍晚,饑腸辘辘的兩人在一個四川小縣城的路邊遇到了一個挑着擔子賣豆花的小販。不太能扛辣的姜米先要了一碗不放辣椒的,但看着馮斯的碗裏紅亮亮的辣椒油,實在禁不住誘惑,也加了一勺。
“好辣好辣!”姜米眼淚汪汪地吸着涼氣,恨不能蹦起來,臉上卻十分滿足,“但是真好吃!好吃好吃好吃!”
那時候看着姜米痛并快樂着的可愛模樣,馮斯的心裏忽然湧起一股勇氣。為了能繼續看到這張面容,他不會畏懼去面對任何挑戰。然而,到了最後,他卻自己選擇了放棄,而且直到現在,他都無法得出結論,那一次的放棄和這一次的重新開始努力,到底哪一個是對的,哪一個是錯的。
又或者,我無論做什麽都是錯的。我就像是傳說中世界上最倒黴的人,無論是深思熟慮還是臨時起意,做出怎樣的選擇似乎都不對。
“喂,就算是過橋米線也會涼的!”姜米用筷子敲敲馮斯的碗,打斷了他的思緒。馮斯定了定神:“啊,其實我也不怎麽餓,一路上吃了太多零食。”
“我看你不是吃了太多零食,是腦子裏想的事情太多。”姜米說,“你這個樣子簡直像個小老頭,成天發愁着自己明年要是分不到大房子、子女結婚該怎麽辦。”
馮斯笑了起來:“說得你親眼見過一樣,現在中國人民都是自己掏錢買商品房了。”
“我沒親眼見過,我媽媽親眼見過啊,”姜米說,“所以她才要堅定地出國念書。但是我沒想到,你又不需要愁兒子分房,居然也一腦門子小老頭的皺紋。”
“哪兒有什麽皺紋……”馮斯下意識地摸了摸額頭,“不過,過去你也總是這麽說我,我知道你說的是對的,也想要改正,但是總得要點兒時間吧。”
姜米若有所思:“看來你和我之前想的還是有點不一樣。盡管我到現在還在生氣你抹掉了我的記憶,但是,你好像看起來也不是那麽專橫霸道。你只是太笨了而已。”
馮斯苦笑一聲:“沒錯,我确實笨的驚天動地,這一點我從來不否認。”
他不再多說,低下頭開始吃東西。姜米看着他:“吃完之後,陪我四處轉轉吧。”
“這種地方有什麽好轉的?”馮斯說,“恐怕治安也不好。”
“我身邊跟着一個天選者嘛,有什麽好怕的?”姜米說。
“天選者?最大的作用大概是可以在挨揍之後給自己變一包創可貼。”
話雖這麽說,他還是陪着姜米在鎮上轉了一圈。小鎮的夜晚很熱鬧,尤其是夜市一條街上擠滿了攤販。下了工的礦工和家屬們在這裏吃飯和享受廉價的娛樂,電子游戲室和臺球室裏不斷傳出喧嚷聲。不遠處的小鎮廣場上,農業重金屬的音樂混合在無處不在的煤灰粉塵裏,在空氣中傳播。
“到中國那麽久還沒參觀過廣場舞大媽呢,”姜米兩眼放光,“快陪我去瞻仰瞻仰。”
“其實你早就瞻仰過了,看完之後心悅誠服,表示此景只應天朝有,美帝能得幾回聞。”馮斯作低頭認罪狀,“只不過那段記憶被我抹掉了。我忏悔。”
“那你就現在陪我去補上。”姜米不由分說,拉起馮斯就走。
馮斯只能跟着她來到廣場。那裏跳舞的大媽其實并不多,但每一個都認真投入,形成以一當百的視覺效果,再加上周圍搖曳的燈光和勁爆的音樂,倒也別具特色。姜米似乎光看都不過瘾,幹脆跑到大媽們的隊伍後面,學着她們的動作起勁地晃動着身體,一副陶醉其中的德行。
這個姑娘,總是有讓我輕松下來的能力,馮斯想,就好像天塌下來也要先跳一場廣場舞。
這一夜他睡得格外安穩,雖然是住在空氣污染嚴重的礦區小鎮,在連獨立衛浴都沒有的路邊旅店,但一想到姜米就在隔壁房間的床上肆無忌憚地打着呼嚕,他還是覺得心裏安穩平和。
第二天天亮後,他開始在小鎮上轉悠,用丁骞給他的丁小齊的照片向人們打聽。他原本想直接打聽祖父,但一想到在雙萍山亮出祖父照片時所引發的事端,不敢輕舉妄動。想來從丁小齊這樣一個無人認識的小人物開始,應當安全系數高一點。
果然,有一些人真的記得丁小齊。他前一段時間的确來過這個小鎮,聲稱是來此地出差的貴州警察,随身還攜帶着證件。馮斯知道,丁小齊在凡人世界中的身份就是一個正經的鄉村警察,而這個身份顯然相當好用。
“那您知道那個警察來這兒到底查什麽嗎?”馮斯問眼前的這個五金店老板。
五金店老板警惕地看了馮斯一眼:“你問這個幹什麽?”
馮斯從身上掏出一張警官證,在老板面前飛快地晃了一下,然後收起來,一臉不耐煩的諱莫如深的樣子,好似在說“你他媽問這麽多幹什麽”。老板不敢多問,嘟嘟囔囔地說:“他問我,有沒有見到過一個中年人。街坊鄰居聊天的時候說起過,好像不只是我,他也問了別人。”
“是不是那麽樣的一個中年人?”馮斯形容了一下照片上祖父的相貌。
老板點點頭。馮斯又問:“那你見過這個中年人沒有?”
“沒有特別留意,不過可能見到過,”老板說,“我有一次去瘋子明家的鹵菜店買吃的,好像晃眼見到過店裏有這麽一個人,但是也有可能是看花眼了。”
“瘋子明?那是什麽人?”馮斯問。
“是我們這裏水電站的站長,”老板說,“真名叫豐華明,但大家都喊他瘋子明,他也習慣了我們這麽叫。”
“他要是個瘋子,怎麽能當站長呢?”馮斯很好奇。
“啊,瘋子的意思是說他幹的事兒太不同尋常,一般人不會那麽做。”老板說,“你們外地人可能沒聽說過,給我們礦區發電的霧蟒山水電站是藏在地下的,工作環境糟糕的不得了,很難有人能在那兒長時間工作。我以前就在水電站工作過,半年之後就辭職了,那根本不是人呆的地方……”
老板絮絮叨叨地訴說着水電站的惡劣工作環境以及豐華明如何不可思議地持續堅守,